【網站】2018 年 TaiBON 指標與臺灣永續發展指標間的連結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題自 2016 年開始正式實施,直至 2017 年全球已累積 65 個國家提出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性國家檢視報告(VNR)」。接下來的 2018 年預計將會有更多國家參與,國家政策將會影響商業活動的發展。
TaiBON 指標與 SDGs 最為相關之分項目標分別為目標 14「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以確保其永續發展」及目標 15「保護、維護及促進陸域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永續的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中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2018 年最新的臺灣永續發展指標,其中 28 項指標可對應 SDGs 14、15,另分別有 8 項和 5 項在現有之 TaiBON 指標中已有可對應之項目。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 臺灣永續發展指標 | TaiBON指標 (* 點選標題可連結至該指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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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減少各式海洋汙染,包括營養鹽及海洋廢棄物」 | 沿岸區域優養化指數及漂流塑膠碎片密度 | NA |
全國海域環境水質監測站等 8 項水質項目合格率 | 海域環境水質監測數據的合格率與海洋環境品質達甲類及乙類標準的河口數量 | |
14.2「以永續方式管理並保護海洋與海岸生態」 | 使用生態系管理概念進行資源管理之海域數增加比率 | NA |
平均營養位階(MTL)及漁獲平衡指數(FiB) | 平均營養指數 (Mean Trophic Index, MTI) | |
漁獲平衡指數 (Fishing-in-Balance, FiB) | ||
進行生物多樣性維護管理及監測的流域比率 | NA | |
14.3「減緩並改善海洋酸化的影響」 | 經認可的取樣地點之平均海洋酸鹼值 | 在海域及港口設置水質固定測站以定期長期監測水質因子的變化 |
海洋酸化研究及監測的計畫數及資料 | ||
14.4「有效監管採收、消除過度漁撈、以及違法、無報告及不受規範、或毀滅性漁撈作法,並設法恢復魚量達永續發展水準」 | 主要經濟魚種魚群數量達生物永續發展的標準之魚種數量 | 沿近海漁業別漁獲量 |
沿近海漁業資源納入管理之比例 | 永續海鮮認證之比例 | |
14.5「保護至少 10% 之海岸與海洋區」 | 海洋保護區面積占我國海洋區域的比例 | 海洋保護區佔領海水域之面積比 |
完全禁漁區的數目、面積及佔海洋保護區之面積比 | ||
14.6「消除對會造成過度捕撈及助長違法、無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的補助」 | 補助漁船業者裝設船位回報(VMS)或航程紀錄設備(VDR)以防堵非法、未經報告及未經管制捕魚行為 | 安裝與回報漁船監控系統(VMS & VDR) 船數 |
14.7「提高海洋資源永續利用經濟效益,包括永續管理漁撈業、水產養殖業及觀光業」 | 永續會:「我國非開發中島嶼國家、低度開發國家,本項目標不適用。」 | NA |
14.a「用於研發海洋技術之總預算占比」 | 海洋科技之總預算占比 | NA |
14.b「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我國小規模經濟漁撈業者所捕獲進入市場交易無障礙,亦輔導相關區漁會設立魚貨直銷中心,讓小規模漁撈業者所捕獲漁獲銷售順暢」 | 通過保護小規模漁業之法規、政策、措施 | NA |
14.c「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現有之區域與國際制度」 | 藉由立法、政策、制度架構、海洋相關文件等方式落實國際法,回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為保護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的國家 | NA |
15.1「保護、維護及促進陸域及內陸水域生態系統之永續利用」 | 森林覆蓋率 | 森林覆蓋面積估算 |
參考國土計畫法劃設之國土保育地區納入保護區系統之比率 | NA | |
15.2「落實森林永續管理,終止森林盜伐,恢復遭到破壞的森林」 | 實現永續森林管理的進展 | NA |
15.3「恢復退化的土地與土壤」 | 退化土地面積 | 地層顯著下陷面積比率 |
15.4「落實山脈生態系統之保護」 | 山區納入保護區系統之比例 | NA |
山區綠覆蓋 | NA | |
15.5「野生動植物受威脅程度未劣化或呈現改善趨勢」 | 紅皮書指數 | 紅色名錄指數 |
15.6「確保基因資源使用所產生之好處得到公平公正的分享」 | 通過立法、行政和政策框架以確保公正和公平分享利益 | NA |
15.7「查緝野生動植物盜伐、盜獵與非法走私」 | 被盜獵或非法販賣之野生動物比例 | 保護區內非法採獵 |
15.8「採取措施預防及管理外來入侵種,以降低其影響」 | 通過國家立法,並投入充分資源預防或控制外來物種入侵 | NA |
15.9「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與地方規劃、發展流程與脫貧策略」 | 「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畫」中「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2」之國家目標進展狀況 | 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