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面積
指標視覺化
橫軸標籤
縱軸標籤
指標視覺化2
橫軸標籤2
縱軸標籤2
指標圖表樣式
指標詳情
所屬議題
陸域保護區
指標類別
回應( R )
指標對應
SDGs
15.4
到2030年,保護山地生態系統,包括其生物多樣性,以便加強山地生態系統的能力,使其能夠帶來對可持續發展必不可少的益處。
愛知目標
目標11:
到2020年,至少有17 %的陸地、內陸水域和10 %沿海和海洋區域,尤其是對於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服務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區域,因有效而公平的管理,和透過生態上具代表性和妥善關聯的保護區系統和其他以地景為保育基礎的有效措施而受到保護,並納入更廣泛的土地景觀和海洋景觀系統中。
生物多樣性行動方案
D11030檢討現有保護區系統,並定期進行各類保護區成效評估、管考、改善管理策略及廣宣。
行動方案績效指標:
- 完成國家保護區系統之規劃
- 有定期評量管理成效之各類保護區數量與比例
發展背景
保護區係指一處明定地理範圍,為特定保護目的而指定、管制和管理的地區。保護區可為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永續發展提供多種益處。在國際間,設立保護區被認為是保護物種和生態系的主要策略。除了生物多樣性外,設立保護區也有助於保護當地社區和原住民所依賴的自然資源以及具有文化重要性的地區。臺灣陸域保護區面積,以各保護區公告之面積為準。
定義及計算方式
各年度公告之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陸域總面積。
現有資料內容及所跨年度
臺閩地區自然保護區域年報(2006年至2019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2020年)
資料更新內容
依據自然保育網資料所示,2020年國家公園等保護區之數量共計96處,其中陸域的面積為694,298.12公頃。相較2019年減少204.95公頃。
指標趨勢
自2011年後,保護區面積變動不大,多維持在694千公頃附近,且於2015年後多維持總面積於694.5千公頃。
資料管理/權責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