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海洋污染之管理經費
指標詳情
所屬議題
海洋污染
指標類別
回應(R)
指標對應
SDGs
14.1
減少各式海洋污染,包括營養鹽及海洋廢棄物。
愛知目標
目標8
到2020年,污染,包括優養化,被控制到不危害生態系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範圍。
發展背景
海洋污染的防治經常需要花費高額成本與人力,例如2001年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事件,共動員了包含國軍以及中油人員21560人次,耗費半年才全數完成。因此,應投入經費與人力以強化海洋污染防治之宣導教育,讓社會大眾得以了解海洋污染的嚴重性,進而支持海洋污染防治的落實管理,提升民眾守法的觀念,以及加強相關緊急應變的演練,以便快速處理汙染,減輕對環境的傷害。
定義及計算方式
統計每年投入海洋污染監測防治、設備儀器及維修、教育宣導、海污訓練等相關之管理經費。
資料更新內容
海保署辦理衛星遙測、油污模擬、海污訓練、資訊系統管理等事項,108年度投入1,358萬元,109年度投入1622.5萬元。
海保署109年預算650.4萬元。未有自動連續監測系統,總監測總監測138點,包含海域105點、掩埋場6處共12點、沙灘6處共18點,離岸風機區1處共3點。
地方政府投入海洋污染防治、教育宣導與管理之經費,因該項經費包含海洋廢棄物、海洋污染防治、地方海域水質監測、地方自辦世界海洋日及相關教育宣導等,難以區分。
資料管理/權責單位
海保署、各縣市政府
資料來源/網站連結
海保署提供
資料發展現狀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