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層顯著下陷面積比率
指標詳情
所屬議題
生態敏感地
指標類別
壓力( P )
指標對應
SDGs
15.3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復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乾旱和洪澇影響的土地,努力建立一個不再出現土地退化的世界。
愛知目標
目標15:
到2020年,透過保育和復原行動,包括復原至少15 %退化的生態系,強化生態系的復原能力以及生物多樣性對碳吸存的貢獻,從而幫助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及防止沙漠化。
生物多樣性行動方案
D42010於2015年以前調查現有劣化生態系之地點、面積、範圍劣化狀況並擬定復育劣化生態系之對策。
行動方案績效指標:
- 各單位擬定復育各類劣化環境之優先順序及復育方式(非量化)
- 復育各類劣化環境之面積或區域
發展背景
地層下陷使地面低窪極易遇雨淹水;沿海地區長期積水不退或海水入侵地下水含水層,容易使土地鹽化而導致地力喪失,影響土地價值與利用型態。
地層下陷為不可逆之現象,為彰顯各機關地層下陷防治之努力,因此,定義顯著下陷面積為評量指標。
定義及計算方式
「顯著下陷面積」定義為水準點檢測資料中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之區域面積。將檢測區所有水準樁之高程減去前一期高程而得水準樁下陷量,再利用內插模式繪製等下陷速率圖,以GIS系統計算速率超過3公分之等值區域面積(水準點閉合檢測誤差為2公分)。
資料更新內容
依據水利署地層下陷狀況資料所示,2020年地層顯著下陷面積約為105.6平方公里,佔臺灣本島面積約0.29%。相較2019年,減少約98.1平方公里,佔本島面積比率下降0.28%,為20年來新低。
指標趨勢
由於政府積極推動地層下陷防治工作,近年來地層下陷地區之持續下陷速度已趨於緩和,全台顯著下陷面積由2001年1,539.1平方公里(比率4.27 %)減少至2017年395平方公里(1.10 %)。惟2014年及2015年因水情狀況不佳,地下水補注量少於地下水使用量及蒸發量,因此造成雲林地區地層下陷程度較為嚴重,致使那兩年的地層顯著下陷面積比率增加。
資料管理/權責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文技術組